湖北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推进“多审合一”

  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程勇斌、王学才)8月7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整合多项建设用地和规划审批环节,切实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负责人介绍,自然资源部已于年初就“多审合一”改革进行了部署,7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属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多审合一”改革势在必行。

  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原则,开展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具体包括6个方面:整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供应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整合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简化小微项目审批事项。整合相关论证查验环节。

  据了解,我省部分市州已试点先行。武汉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试点“多审合一”工作;石岩市提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出台“多审合一”文件;荆州市整合所有审批事项开展“多审合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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