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出台危房重建新规 部分港人房产将适用

大公网3月17日讯 经过40年的发展,深圳一些危旧楼房需要拆除重建,以保证业主居住安全。为了规范危房重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发布了《深圳市危房重建规划管理规定》(简称《规定》),目前正向公众征求意见。三四十年前,大量港人罗湖口岸附近置业,他们的小区均将面临危房重建问题。不过,深圳大量的小产权房不适用这一规定。

深圳将出台危房重建新规 部分港人房产将适用

深圳将出台危房重建新规,部分港人房产将适用,图为临近罗湖的老小区布吉德兴花园也有部分港业主 记者 李昌鸿 摄

今年深圳市将迎来改革开放40年,随着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深圳云集了约2000万人口,深圳市住房建设也大量的增加。但数十年后,深圳的滨海气候环境,潮湿、海风和氯离子等易加快房屋老化,对房屋破坏性较大,因而令一些老旧小区存在不安全因素。因此,深圳危房重建的需求较大,需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此次出台征询意见的《规定》)对适用条件和范围进行了明确,,包括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并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列入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鉴定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为整体拆除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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