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2019各大城市共有产权房政策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一、北京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2017年9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截至2017年12月中旬,北京共有产权房项目共40个,提供房源约4.1万套。进入2018年,北京共有产权房土地供应明显增加。北京规定,申请家庭应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上海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2012年3月,上海就推出了共有产权房政策,至2017年年初,上海共有产权房供应量已达8.9万套。上海共有产权房的标准更为细化,包括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等;且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

  三、南京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南京市在2015年出台相关政策后,2017年底一次性推出1499套共有产权房。南京可申请共有产权房的人群分别为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次置业的无房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其中,新就业人员需符合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等条件;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中等偏下收入低于3074元,低收入低于1921元。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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