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理想的情况,但是,在执行中是几乎不可能存在的。所以第二种情况才是符合实际的。一种是强制拆除,恢复原貌。我们在执法和处理投诉的工作中,遇到最多的问题就是——凭什么别人都能建,我就不能建?凭什么村里别人建房就能拿到相关证件,我建的房却被认定为违建?你们肯定有人受贿了。其实很简单,因为别人建的和你建的不一样:
1、土地的性质是不同的例如,有人在土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土地上建造房屋,而你在农田上建造房屋。
2、办理的手续不一样。比如,人家有国土证,办了施工许可证,,你啥都没办,就去村里找村干部开了个证明就急匆匆起房子了。等城管执法人员过来查的时候你还是抱怨政府没有早点告诉你,而且手续还是那么麻烦。
3、有些证你永远办不了,所以有的小产权房永远无法转正。比如消防验收,在广深有无数小产权房之所以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就是楼距太小,消防条件达不到,甚至没有消防通道。这些房子在其他手续都完善的情况下,政府是不会拆除的,但业主也无法完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