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各个地区持续增加对于违法建设的依法查处幅度,很多深圳小产权房被评定为违法建设,从而遭勒令期限自行拆除,有的乃至面临强拆。因此,当小产权房被评定为违章建筑面临强拆时,人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了解自己居住使用的小产权房的情况。
在启动救济前,一定要弄清自己房屋的相关信息,比如房屋是建在宅基地上,建在耕地上还是建在工业用地上。当然,如果可以找到该房屋及土地的规划文件,那将对我们提供极大的帮助。
通过调查分析土地信息及规划信息,我们可以对房屋的合法性作出初步判断,预测相关部门对房屋可能作出的处理结果,具体来说:
1. 如果我们的房屋符合该区域的规划,仅仅是缺乏其他手续,那么政府可能作出限期改正决定,我们可以尝试通过补办手续的方式进行救济。这样虽然会产生一些费用,但至少能够保住房屋;
2. 如果我们的房屋不符合该区域的规划,而且也没办法进行改正,那么政府往往会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责令我们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如果在该期限内我们没有拆除房屋,政府就将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充分了解自己后,才能选择正确的操作策略,做到事半功倍。
二、审查违建认定程序
在了解房屋基本情况后,我们就可以开始分析研究违建认定情况了。在进行违建认定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 认定机关具有违建认定的法定职权。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一般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违法建设认定的职权。
此外,在一些特定领域内,如水行政主管部门也有依据《水法》认定查处违建的职权。
2. 认定违建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当发现违法建设后,应当作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于无法改正的,相关部门应当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期限届满后,再依法作出强制拆除通知书。
三、核查强拆程序
在实施强制拆除时,一样理应由具备法定权力的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从总体上,务必由县级之上地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才可以实施强制拆除。假如缺乏了责成程序,那麼强制拆除也就缺乏了必要条件,很有可能不是合理合法的。
或许,在强制拆除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也不能趾高气昂,一样必须依照一定程序进行。如当场贴到强制拆除通知单、告之当事人阐述及申辩权、实施强制拆除时务必通告当事人到场、制作屋内物件明细并统一运到临时存放点等。
换句话说,
强拆时务必要保证清场结束,房间内不可有遗留下人员,它是最起码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