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小产权房的分配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以小产权房离婚案例为例,探讨离婚后,谁有权继续占有小产权房的问题。
一、 小产权房的定义和归属
小产权房是指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房屋没有产权证书的房屋,其归属权由政府掌握。在夫妻离婚时,小产权房归属的原则是以房屋登记时的产权及名义为主要依据,决定小产权房的归属。
如夫妻共同购置的小产权房登记在丈夫名下,那么离婚后房产便归丈夫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或分别对小产权房屋进行过大量贡献,贡献包括金钱和劳动,那么另一方有可能会争夺房屋所有权。
二、 夫妻共同对小产权房的贡献
离婚案中,争夺小产权房所有权的核心问题是夫妻共同对小产权房的贡献。一般认为,夫妻共同对小产权房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夫妻共同购置小产权房,需有协议或合同作为依据。
2. 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购置小产权房。
3. 一方或双方夫妻进行小产权房的装修或修缮工作。
4. 一方或双方夫妻出资进行小产权房建设。
三、 如何确定夫妻贡献的大小
在夫妻离婚后,如何确定夫妻双方对小产权房的贡献大小,直接影响小产权房的归属和分配。通常可以从以下角度入手:
1. 案件中要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装修、修缮或建造小产权房的发票及账单等证据。
2. 离婚双方谈判,通过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
3. 经鉴定,确定双方的奉献及贡献。
四、 法律依据和司法实践
夫妻离婚时,离婚法对小产权房的归属和分配都有明确规定。如下图所示:
在司法实践中,备受争议的离婚案件中,法院往往会依据离婚协议或抚养协议,判定小产权房的归属。如果没有协议,则需要鉴定夫妻双方对小产权房所作出的贡献,以此判定归属。
五、 结论
小产权房的归属问题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往往备受争议,但是可以通过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装修、修缮或建造小产权房的发票及账单等证据和双方的协商才能得出合理的判决。在今后的实践中,需要更加完善和细化相关的法律制度,以确保离婚案件的公正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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