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住房可以购买吗(本科+3年社保就能认购,深圳首个可售人才房来了)

 

才刚,宝龙复牌客国泰商业性区落地预购!主要包括商业性、饭店、写字楼,总计总现房1132套。

当中,写字楼房源总计1068套,均为缺角式型专业人才住房,原产在3栋的2、3、4、5模块。

这是深圳第一个缺角式型专业人才住房,与之相配合的

01

宝龙复牌客国泰商业性区

宝龙复牌客国泰商业性区工程项目地籍于2021年1月由宝龙+Costco(复牌客)以最低价22.32亿夺下。

该地籍出售型专业人才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4900元/㎡,最高销售单价不得高于47100元/㎡(不含室内装修)。

计容积率建面184990.71㎡,当中写字楼有92000㎡,共1068户;

02

专业人才房、公租房、安居房

目前,深圳的保障房分为:专业人才房、公租房、安居房。

现在从房源性质、房源申请条件、申请方式三个维度为大家梳理清楚。

【专业人才房】

租金、售价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60%左右。

【公租房】

租金水平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

【安居房】

租金、售价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50%左右。

1、房源性质不同

专业人才房大部分是租的(具体看房源通告),部分是缺角式公租房是租的安居房是买的

户型标准的面积也不同。

安居型商品房分为2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65-70、85-90;

同时,专业人才住房不仅有可租赁的,也有针缺角式的房源。租金/房价是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的6折左右。

2、申请条件不同

户籍条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但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能不受深圳市户籍条件的限制;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单身居民提出配售申请时,应当在通告发布之日年满35周岁。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公租房

户籍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租房轮候申请:

注:1、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年龄条件: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社会保险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2、申请人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3)安居房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安居房轮候申请:

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能且只能列为安居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未离异的,不得单独一方列为安居房共同申请人;

注意:1、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能不受户籍限制;

2、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能个人名义提出安居房轮候申请。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3、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①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②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申请方式不同

1)专业人才房

配售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住房配售申请表;

5.学历(学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领军专业人才需提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专业专业人才证书。

2)公租房

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建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资料和提交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补充材料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提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

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成年子女就学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安居房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3.申请人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的证明材料;

5.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7.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或者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8.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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