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初一学位申请条件(2023新初一学位申请请注意!深圳两区将截止办理住房申请材料)

 

#深圳就学##深圳文凭提出申请#

依照新一代文凭提出申请经济政策,

留宿不合法产权房的须要办理手续出租凭据,

同天数结点搞好同一个联系电话的分层定居注册登记就可以提出申请新初三文凭,

还没办理手续的加紧办理手续及注册登记;

现深圳10区,均已正式发布2023文凭提出申请住房金属材料办理手续的天数结点,

我们参照着搞好金属材料的预备哦!

无此明确规定天数办理手续的,

深户可能将遭遇文凭统筹规划,

在说经济政策要求之前

还要纠正部分人的一个错误表述

出租合同和出租凭据真的不是一种金属材料!

出租合同直接和房东签就行

出租凭据要到政府办事窗口提交金属材料办理手续

(出租合同备案其实说的也是出租凭据)

但表述却是“XX情况还要出租合同吗”

这意思可就天差地别了

我们千万要分清楚了

具体看下面图片

▼出租合同

▼出租凭据(红本)

福田

留宿有产权房屋的租户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当日)前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

同时监护人及文凭提出申请人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分层中心办理手续人口定居信息注册登记。

罗湖

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出租凭据》(红本),已办理手续《房屋出租信息》(蓝本)且仍在出租期限内的依然有效。

同一个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出租凭据可合并计算留宿天数应跨越2023年9月30日。

(二)租房定居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定居,出租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龙岗

2023年提出申请文凭的儿童少年,留宿在有产权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注意:

2023年入学出租凭据要求中

宝安

住宅类《房屋出租凭据》时限要求:

2022年秋季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天数以注册登记(备案)盖章天数为准,出租期限的终止天数,必须是

龙华

住宅类《房屋出租凭据》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2年8月31日前,止有效日期在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后,且有效的分层定居信息注册登记在该联系电话。

间隔不能超过30天

(注:房屋出租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手续,如果之前办理手续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南山

出租有不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办理手续《深圳市房屋出租凭据(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出租有效期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含)后,方可提出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提示:

1、上面说到的签发日期,其实就是出租凭据右侧的初始发证日期,一般也叫备案天数,而非你和房东签合同的天数。

没有再区分深户非深户。

大鹏新区

留宿天数,深圳户籍按定居天数加分,非深户籍按社保天数加分。

在提出申请学校学区内,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天数需连续1年以上,即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不含2022年4月1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天数需连续1年以上”的明确规定,但出租凭据备案天数须在,租期最短至2023年9月30日。

光明

提出申请文凭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定居(定居成员需搞好定居信息注册登记所有住房金属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定居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定居的住房金属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深户孩子

现定居地街道房屋出租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出租凭据》;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非深户孩子

现定居地街道房屋出租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出租凭据》,注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

公共出租房的情况,家长提供《公租房出租合同》和入住通知书。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盐田

深户孩子

①请提供《房屋出租凭据》,以及《文凭使用业主知情书》。

非深户孩子

《房屋出租凭据》的发证日期须在2022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2年4月15日至2023年8月31日。

需无房证明

鉴于近年来盐田区公办义务教育文凭的流入性需求持续快速增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文凭提出申请人中的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和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他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

坪山

2023年提出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文凭:

留宿不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须提供2022年4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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