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合同效力_

面对高房价,许多购房者将目光投向了农村集体土地和“城中村”小产权房,与之相关的各种纠纷急剧增加。最近,市民李先生咨询我们,签了合同才发现他买的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它属于一个小产权房。他能拿回以前付的钱吗?接下来,让我们听听律师的观点。

案例简介:李某与村委会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村委会同意将待开发建设的房屋卖给他。合同签订后,李某三次向村委会支付购房款5万元,村委会也根据合同将建筑面积79平方米的房屋交付给李某。然而,李在接受该房屋后仅一个月就得知该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

问: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

律师:本案涉及的房屋应该是近年来出现较多的“小产权房”,即房屋占用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不能办理正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小产权房法》只保护特定的买卖关系,即买受人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否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由村委会审批的老年青年建造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尽管各种审批和建设程序都是合法的,但作为购买者的李某并不是村集体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使用农村宅基地。但是,根据住房与土地相结合的原则,农村房屋的买卖必然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因此,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李某购买村委会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村委会因合同获得的5万元购房款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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