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政策合法化的障碍(小产权房死刑终于来了,违法建筑开始收归国有!)

 

一、深圳新文档:违规建筑物充公后转成非国有资产,从宽继续执行!

深圳市总体规划和建设局理事会给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印发了《相关搞好充公违规建筑物继续执行和处理组织工作的辅导意见建议》的通告,看见副标题“充公违规建筑物”瞧瞧人心中惊慌失措。

1、违规建筑物充公的经济政策富科继续执行!

2、充公资产处理各乡镇另行制订实施细则

各乡镇政府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辅导意见建议,紧密结合辖内前述制订处理充公违规建筑物的具体内容实施细则。

二、究竟甚么算违章建筑?牵涉面广!

1、按《农地管理法》的明确规定,违规工程建设主要就有下列四类:

(1)未获得国土规划系统管理职能部门工业用地许可证的(平话:工业用地物理性质不对或是工业用地物理性质对但未付许可证)。

(3)未获得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证或未依照许可证的明确规定工程建设的;

博纳县的明确规定:“需经核准或是采行蒙骗方式套取核准,违法挤占农地的,由市级以内上海市人民政府农地行政管理主管职能部门勒令返还违法挤占的农地……”

2、《城乡总体规划法》给了违章建筑四种快捷键: 撤废、拆毁和充公

此条的明确规定给出了违反城乡总体规划方面法规的违规建筑物具有撤废、拆毁和充公四种处罚快捷键。

也就是说,依照文档精神,深圳的所有小产权房均在此次处理范围之列。

你可能会说,这么多人肯定不干,通告中提到了一句“对继续执行、处理过程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要依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工作部署,坚决依法严惩。”

按经济政策而言,这并不是甚么新经济政策,法规早有明确规定,这次只不过强调了严格继续执行而已。

但是深圳做为改革的排头兵,还是具有风向标的意义。

但是,也别低估政府的决心,你看北京这两年每年拆毁违章建筑数量在4000万平方米,不是也照样完成了吗?

来源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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