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卡在国内 钱却在国外被刷走 银行需要赔偿吗?)
南都讯 记者梁鹏景 通讯员毛宇宁 梁蕴磊 本人和银行卡都在国内,卡内的钱却在国外被盗刷,银行是否应该赔偿?记者从珠海法院获悉,香洲区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法院认为,银行应当负全责进行赔偿。银行提出上诉,珠海中院也再次维持了该判决。
记者获悉,2016年5月9日,何某在珠海发现借记卡于2016年4月18日在美国加州产生了多笔消费交易、ATM取款、跨境费及查询费,共计支出128693.74元。而他本人都一直在珠海市,并未出境,并且当天他还在该银行办理了对公业务。
图片发自南方都市报App何某要求银行进行赔偿,不过银行却表示,东莞小产权房,没有证据证明借记卡是伪造卡,按章程约定凭密码进行的交易应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根据发卡行的借记卡章程约定,“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银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所以,何某对此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责任。
不过,法院却认为,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是商业银行的法定义务。商业银行的保密义务不仅是指银行对储户已经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深圳小产权房网,也包括为到银行或银行设置的银行柜员机、银行认可的交易终端办理交易的储户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的环境。银行未能尽到保障何某存款安全的义务,理应对何某的存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判令该银行赔偿何某被他人盗刷银行卡的损失128693.74元。
【法官说】
因为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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