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周皓)近几年,“房价”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随之而来的产权确认等相关问题,也让部分市民感觉“蒙查查”。今天上午,市国土局做客《阳光热线》栏目,就市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来自万江的梁小姐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如今想将该房屋卖出时才发现,因为没有产权,而无法上市交易。

  街坊 梁小姐:“不能拿到房产证就不能交易,这个房子只能这样放着。现在租也不好租卖又卖不掉。”

  对此,市国土局表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依法不得转让。

  市国土局副局长 莫伟鸣:“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行为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深圳小产权房网,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也损害了群众的利益。”

  市国土局表示,目前,小产权房在东莞有“死灰复燃”的迹象,接下来,国土局将联合多个部门,对各镇进行摸底排查,一经查处将会严肃处理。

  市国土局副局长 莫伟鸣:“近年来大家知道房价的浮动比较大,而价格相对低廉的小产权房对市民依然有一定的吸引力,也有一定的市场。在这里我要借这个机会再跟广大市民提个醒,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深圳小产权房网,办不了证过不了户,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另外有街坊提到,家中老屋年久失修坍塌后,能否在原地重新修建并确权的问题,市国土局表示,从2004年开始,我市已经停止对“单家独院式”宅基地的行政审批。

  市国土局副局长 莫伟鸣:“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是不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如果已经确定了土地使用权的,是由村集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依法注销的土地登记。尤其是土地收回的所以应该是不能够重新再来搞(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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