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小产权房的管理越来越严格,许多小产权房产生争议。本文从法律解读出发,探讨小产权房能否收回原房主。通过4个方面的分析,本文得出结论:小产权房在法律上是可以收回原房主的,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小产权房的定义
1、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单位未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私自占用土地建造的房屋,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按照现行法律,占用耕地、林地和未批先建的用地建设的房屋都属于小产权房。
2、小产权房在归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具备不动产权属关系,也就是说,其无法通过一般的房屋买卖方式转移产权,也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参加房地产交易市场。
3、小产权房的买卖交易主要是通过转让合同形式进行,而非房屋买卖合同。
二、小产权房是否可以收回原房主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收回原房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几种情况:
1、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如小产权房在建设时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了其安全性能,容易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在此情况下,房屋建设单位有权收回房屋,无论是否有购房合同。
2、房屋存在使用权纠纷
如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存在争议,若房主在没有明确获得法律性质的小产权房的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占有房屋,则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房屋,即便房主已经支付了全部或部分购房款也不影响收回。
3、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国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土地,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转让价格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小产权房往往没有经过国家的正式土地批准,所以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占用未经过授权的土地建设小产权房,房屋在没有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不享有产权保护,其产权归国家所有,建设单位有权对其予以收回。
三、小产权房房主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已经购买小产权房的房主,应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几种途径:
1、要求出具证明文件
对于小产权房的房主,应要求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证明该房屋是在经过政府土地出让和项目审批后建设的。同时,要确保房产登记证上注明有关出让土地和土地使用权归属等方面的内容,以免造成纠纷。
2、拒绝支付赠与费等
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一些房屋建设单位会要求房主支付赠与费等额外费用。但是,在小产权房的买卖过程中,除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款项支付外,不存在其他额外的费用支付责任。如有其它费用需要支付,建议房主先未卜先了解清楚。
3、积极维权
如果发现小产权房存在使用权纠纷、质量问题等影响房主权益的问题,房主应积极地与建设单位沟通协商,维权。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四、小产权房在法律上的局限性
虽然小产权房在法律上是可以收回原房主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以下限制:
1、权力行使困难
在占有小产权房的情况下,原房主不一定会主动交出房屋,建设单位即便想收回,也可能会遭受抵制。因此,此类案件执行难度大,即便法院判决收回小产权房,也有可能面临动用公共资源的困境。
2、本地政策差异
小产权房的收回在不同地区存在较大的政策差异。例如,一些地方政策允许房主无需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小产权房款,而其他地区政策要求全额支付小产权房款。这些地方政策的差异可能导致小产权房的管理存在局限性。
3、法律的滞后性
目前国家对小产权房的相关规定还比较含糊,对于小产权房的管理仍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例如,小产权房在购置税、房屋买卖等方面存在灰色地带,为政府管理带来了难度。
五、总结
小产权房在法律上是可以收回原房主的,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购买小产权房的房主,应要求出具证明文件、拒绝支付赠与费、积极维权。此外,小产权房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些许的局限性。因此,我们建议在购买小产权房之前,应经过全面、准确地调查,降低购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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