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小产权房”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及法律风险)

 

文/颜宇丹辩护律师

广东丹柱辩护律师房产公司创会投资顾问、秘书长

一、小产权房进行买卖不不合法,所以出租与否不合法?

(一)何谓“小产权房“

(二)相关“小产权房”保险合约的曾效力及当小产权房保险合约被判定合宪后的处置准则

华东地区对小产权房纷争的不光明确规定。(参看《北京公开审判课堂教学》2008年第1期)

(2)对将房屋转卖给本县区之外的相关人员,假如获得相关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的核准,能判定合约有效率;

事例检索

【事例二】小产权房经多次转手,第二手起诉第三手,请求法院判令合约合宪,法院对请求合约合宪予以支持,但并不支持返还购房款。

【事例三】买方请求确认小产权房保险合约合宪,因不涉及涉案房屋的权属确认的难题,并不需要先由行政机关处置,法院一般判决合宪。

(三)相关“小产权房”出租合约的曾效力。

二、假如在出租小产权房过程中出现违约或房屋受损等情况,与否受法律条文保护?应该如何维权?

四、出租”小产权房“的租客如何维护权益?

广东丹柱辩护律师房产公司创会投资顾问、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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