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4栋小产权房被强制拆除

因占用规划绿地,郑州市4栋约1.6万平方米的小产权房11月20日被强制拆除。记者昨天调查发现,郑州仍有小产权房对外出售,政府对在建小产权房“硬起手腕”的同时,对已售、已入住小产权房则似乎“心太软”。

□今报记者刘长征/文

沈翔/图

▲▲现场

在建小产权房被强拆

11月20日早上7时20分,在郑州市花园路与连霍高速交叉口西北角的一个建筑工地上,4栋才建了五六层的楼房已停工,8台工程车举着巨大的铁臂驶入工地,开始用气锤拆除这些楼房。

这些楼房全是小产权房,共16406平方米,此次是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和金水区政府联合组织强制拆除。工地大门上挂着写有“中海怡缘项目部”的牌子。拆除前该楼盘已开始打广告出售。

金水区城建局负责人介绍,此处4栋“小产权房”是河南中海建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兴亚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出资开发的,擅自占用金水区柳林镇刘庄村集体土地60余亩。开发方未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批。

6月13日,金水区已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过一次强制拆除,当时开发商向执法部门写出承诺书,保证1个月内自行拆除完毕,但一直未履行承诺。此次是执法部门第二次拆除该违法建筑,4栋楼房将被全部拆除。

▲▲背景

占用高速立交规划用地

郑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支队长焦凯旋在拆除现场透露,这处小产权房占用了花园路与连霍高速互通式立交工程的规划绿地,又挡在立交桥匝道口附近,未来将影响立交桥的施工。该立交桥工程是郑州市“畅通郑州”一项重要项目,工程计划2011年12月底建成通车。

焦凯旋说,此前郑州市金水、管城、二七等区政府都组织过拆除小产权房的行动,这次拆除的小产权房算规模较大的一起。

▲▲态度郑州治理在建、在售小产权房

“在建、在售小产权房治理已经开始,市政府已要求各区政府,对占用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的小产权房必须拆除,已经变为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由市监察支队负责,尚未变成国有土地的由各区政府负责。”焦凯旋透露。

记者注意到,目前,深圳小产权房,在郑州市政府为数不多的公开拆除小产权房行动中,拆除对象基本上都侵占了公共利益。

例如,今年8月,二七区拆除郑州尖岗水库“湖畔假日”5栋小产权房,因其违法建设在水库旁,威胁水库安全。此次金水区拆除刘庄小产权房,也是因其占用规划绿地,挡住了高速立交桥匝道出入口。

而对于没明显侵占公共利益,已售、已入住的小产权房,政府部门的打击力度并不是很大。

▲▲调查小产权房市场依然红火

今年4月,深圳小产权房网,国内媒体曾报道郑州市中原区的“豪德天下府邸”项目仅有土地使用证就开始售楼,涉嫌出售小产权房。记者昨天拨打该项目售楼热线咨询了售楼情况。

一名女销售员开始否认项目是小产权房,后来又说,现在该楼盘还没办下来预售证,要买房可以先付50%的首付,等预售证办下来再办理按揭贷款。“现在房子只剩八九十平方米的,100平方米以上的基本都卖完了”。

对于记者“房子能不能办房产证”的疑问,销售人员说,这些内容会在售房合同里约定,肯定能办下来。“他们的售房合同就是霸王条款,根本办不下来房产证。”郑州市民王先生说。

2007年,他买了“豪德天下府邸”一套近130平方米的房子,一直到今年也没办下来房产证。合同上约定,有问题可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我30多万元买的房子,光仲裁费就要几万元,而且执行起来不知要等多少年”。当时虽然觉得像是小产权房,但还是贪便宜买了房子,谁知电线是开发商自己拉的,不交物业费就断电,水也是采自他们打的水井。

记者在网上搜索“郑州小产权房出售”关键词,发现有不少公开出售小产权房的,房子位置在郑州市西环路与建设路交叉口附近、西流湖、郑上路、中原西路等。按照联系电话打过去,不少是已购买小产权房的房主二次出售,或是房产中介售房。

▲▲追问已售小产权房该如何处理?

对于已售、已入住的小产权房,政府部门准备如何处置?

焦凯旋介绍,据他们统计,郑州市疑似小产权房有30多处,大部分是在建房,有些需要进一步认定。

郑州市政府已出台意见,要求各区大力治理小产权房,在售小产权房一律由房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已经销售的登记造册。开发商建了多少、卖了多少、入住了多少,建立相关台账,以后处理。“需要等上级部门出台统一处理意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教授刘社认为,目前小产权房用地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土地属于居住用地,建设小产权房不违反用地性质,对城市发展规划没有影响,但手续不合法;另一种是占用了城市公共用地,影响城市建设,是政府肯定要首先拆除的那一部分。“已售、已入住的小产权房该如何处理,需国家出台政策,但有一点,肯定不会让开发商和小产权房的购房者‘占便宜’。”刘社说。

▲▲新现象村民卖的宅基房也是“小产权”

焦凯旋还告诉记者一种小产权房发展的新现象,即有些城市周边村庄以新农村建设名义建造的新村,新房子建好了,老房子不拆,村民就有了两套房子,如果自行出售,性质就很难确定。

刘社认为,新农村建设中宅基地置换应该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即政府新批宅基地盖好新楼房,村民入住就要把老宅基地归为农田,实行土地复耕。但往往有村集体虚报宅基地数,打政策“擦边球”,如果严查的话,这也属于小产权房性质。

“相对于小产权房的乱象,政府的政策手段非常苍白,新的现象也提醒政府部门要打好政策‘补丁’。”刘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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