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命-男子打赌饮6瓶白酒声称自己能走回家 没走几步便不省人事

  原标题:打赌饮6瓶白酒 回家路上倒下险丧命 幸亏有热心群众解救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跟朋友打赌过喝酒呢?近日,一则“打赌饮6瓶白酒”引发关注,原来一男子前段时间跟朋友在路边喝酒,为了证明酒量,男子一口气喝掉6瓶白酒,还声称自己能走回家,不料没走一半路就倒下不省人事,幸亏被热心市民发现及时报警,才避免发生意外。

  朋友相聚、生意应酬,男人之间的聚会免不了要喝几杯酒。本来只是助兴的工具,却成了不少男士逞能比拼的武器。近日,淄博一男子为打赌比酒量差点丧命。

  据大众网消息,日前淄博一男子和朋友在路边喝酒,为证明酒量,男子一口气喝掉 6 瓶白酒,还声称自己能走回家,不料没走一半路就倒下不省人事,幸亏被热心市民发现及时报警,才避免发生意外。

  11 月 25 日晚,张店公安分局房镇派出所接到一热心群众报警电话,称在中润大道附近看到一男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经了解,报警人系附近居民,其晚上回家时见一男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周围一片狼藉,还散发着浓浓的酒味,担心男子出现意外就报了警。民警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男子醒后告诉家人称自己为了跟朋友打赌看谁酒量大,一口气喝了 6 瓶白酒。本以为能自己走回家,没想到在半路倒下了。

  近年来,媒体频频爆出喝酒劝酒致死的悲剧,而绝大多司法判例都判决同桌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此次更是牵扯进餐馆老板。这酒,以后还能愉快地约吗?

  无疑,这样判决挑战了传统的人情世俗观念,也注定会被很多人不理解。他们会说,都是成年人,自身的身体状况、酒量只有自己最清楚,喝出了问题,旁人只要不是强行灌酒,就不应当承担责任。有鉴于此,不妨从法律层面作简要分析。

  酒精属于特殊物质,饮酒人会因此不同层度出现“异常”反应,因此同桌饮酒人之间就形成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关系人相互之间构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义务表现为必要的注意、提醒和照顾等:

  注意义务,就是要在合理程度上对自身以及同桌人的酒量,特别是特殊体质等情况有基本了解,在饮酒过程中对参与人的“反应”保持必要的关切——注意的程度当然也要根据与受害者的亲密度来作相应要求,比如亲人之间的注意义务一般要高于朋友之间;提醒义务,就是对饮酒人在饮酒前、饮酒中作必要劝阻;照顾义务,就是对酒后出现异常反应的人做好必要的“善后工作”。

  这些义务不仅属于道德范畴,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义务。《民法通则》第106条对此作出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它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其它义务”是一种概括性规范,没有区分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如果未尽到上述基本义务,就应当根据过错程度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便没有劝酒、拼酒等带有“强迫”性质的行为,但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或者履行上述义务不彻底,如本案中的王某二人将受害人钟某护送至住处,但未采取其他足够措施防止损害后果发生,仍会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责任;而且即便同桌未参与饮酒也不一定免责,如本案中的周某,就因为未尽到必要的提醒、劝阻义务而承担了1%的赔偿责任。

  由此看来,这样的判决结果虽然略显“求全责备”,但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得过去的,不仅对当事人是一种警醒,并且对社会形成良性、健康的“酒风”也是大有裨益的。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 站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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